建筑工人乔某因热射病离世
当其亲属要求承包商赔偿
医疗、丧葬等费用时
包工头及分包涉案项目工程的
四家公司
却想方设法推卸责任
无奈
家属提起诉讼
家属的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一起往下看
案件详情
劳动者因热射病死亡
四家公司及包工头拒担责
2021年,华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某地块的物探及地质勘察工程发包给兴达公司;
兴达公司将其中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给天兴公司;
天兴公司又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大成勘探公司;
大成勘探公司联系到个体包工头肖某;
肖某雇佣乔某等人到该项目工地工作。
去年8月
顶着烈日干活的乔某
不明原因昏倒在地
医生的诊断结论是昏迷热射病
一个月后
乔某因治疗无效死亡
医疗机构确认其死亡原因为热射病
乔某家属找到包工头肖某讨说法
肖某却称
其只是一个包工头
若要求赔偿须找
总包及分包涉案项目工程的四家公司
然而
四家公司亦相互推拖
谁都不肯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转包存在过错
被判连带赔偿17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中,兴达公司、天兴公司、大成勘探公司均知道或应当知道肖某没有相应资质,也没有任何安全生产条件,但仍许可其施工,最终导致肖某所雇人员乔某在工地施工后因热射病死亡的严重后果。对此损害后果,雇主肖某应承担赔偿责任,兴达公司、天兴公司、大成勘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
肖某、兴达公司、天兴公司、大成勘探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300295.6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300元、误工费5500元、营养费1650元、丧葬费50802元、死亡赔偿金1297023.75元(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各项合计1708571.38元。
涉案单位要求免责
法院终审不予支持
兴达公司、天兴公司、大成勘探公司
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乔某受肖某雇佣在工地进行施工作业,因工地防暑降温措施不当导致其因热射病昏迷并最终死亡,雇主肖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兴达公司将涉案勘探工作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天兴公司属违法,兴达公司、天兴公司应对本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兴公司将勘探工作分包给大成勘探公司,大成勘探公司通过他人介绍将部分工作分包给肖某符合证据的盖然性。故作为发包方的天兴公司、大成勘探公司,均应与雇主肖某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乔某的诊断证明书等可知,其死亡原因系热射病,且无充分证据可以证明乔某所在施工工地配备了防暑降温措施。
二审法院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