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推行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不见面审批》)、《关于进一步简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安全许可》),优化简化部分行政许可审批办事程序,为相关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不见面审批》明确,自2019年6月24日起,企业在办理由省住建厅许可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等4项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重新核定业务时,实行“不见面审批”,企业无需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可直接在网上发起业务申请,选择“网络受理”并提交,由系统自动受理,企业自行打印受理单(如选择“现场受理”,仍按原有业务流程办理)。
《安全许可》明确,自2019年6月24日起,进一步简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企业在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无需再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据悉,此次优化简化的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省住建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共同决定的。企业在网上申请进行“不见面审批”时的有关技术事宜,可咨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349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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