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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印发
更新时间:2019-03-25 17:59:49    来源: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点击:3176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对《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进行了修订。现将《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版)及《关于修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修订说明: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中施企字[2018]19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后,对国家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这次修订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对个别条款进行调整,对部分内容进行充实,使办法更加科学完善,在实际操作中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新形势,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评比原则。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增加了“最高奖为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内容。主要考虑是为了提升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品牌影响力,应部分工程建设企业和关联协会的呼吁,国家优质工程奖于2013年开始不再设置银质奖,统称为国家优质工程奖,特别优秀的获奖项目授予“金奖”荣誉。本条的增加是为了进一步凸显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项目在推动产业升级、行业发展和地区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示范引领作用。

二、《办法》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第(三)项,删除了“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的表述,这样修改的考虑:一是避免认识上的误导,防止将“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评定”误认为是协会组织开展的一种奖项。二是更加科学地界定奖项范围,即要求设计奖应覆盖完整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对工程整体设计水平的证明,而不是如结构设计、方案设计等某部分或某环节的设计奖。

三、《办法》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第(五)项,增加“或已通过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或积极应用专利技术、‘四新’技术,行业新技术大项应用率不少于80%”的表述,目的是鼓励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积极开展“四新”技术应用,切实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促进行业的发展。

四、《办法》第四章“申报要求”第十四条第(三)项,增加“推荐函中应将所推荐工程按工程质量水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综合排序”的内容主要是希望推荐单位更好地负起推荐责任,做好推荐的组织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所推荐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实状态,真正使推荐工作科学严谨,没有异议。

五、《办法》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十六条第(二)项,增加“参加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咨询活动的工程项目,在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时可原则上免去现场复查环节”的条文,主要考虑是《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控制管理规程》T/ZSQX 002-2018已于2018年12月发布,执行该规程的过程中,质量专家会多次对该工程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已出具咨询服务评价意见。如果进行现场复查,既浪费人力物力,也削弱了《规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六、《办法》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十六条第(四)项,是将原文中第十八条部分有关评审“公示”的内容调整至此,即将原来的先审定后公示改为先公示后审定。这样调整主要考虑是:若先审定后公示,一旦公示出现问题,审定结论就要推翻,审定也就失去了意义。审定是严肃的,是最终的,只有完全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全部规定的工程才能登录最终的审定程序。因此,公示应当在审定前完成。

七、《办法》第五章“评审机构和评审程序”第十六条第(五)项,将原文中的第十七条第四项调整至此,更加明确会长办公会是评审环节的最终程序,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由会长办公会以记名投票方式最终决定的。

八、《办法》第六章“奖励”第十七条,将原文中的第十九条“及项目负责人”的内容删除,主要考虑是严格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奖评比达标表彰的要求,明确奖励的对象为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参与单位而不是个人。将原文中的“奖状”修改为“证书”是因为不少获奖单位反映,奖状较大、携带不便,比较容易损坏,协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从2019年起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

九、《办法》增加第七章巡视监督,内容为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考虑是在开展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期间对专家组工作和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巡视不仅是对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是对各位专家的能力、工作态度的直接监督检查。经过2018年对现场复查工作的监督巡视,协会总结开展此项工作符合国家政策精神、符合对评奖工作的要求,确实有必要,也具备可行性。

十、《办法》对附件2《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名单》进行了调整,将无奖项设立证明文件或奖项暂停的从原表中删除,目的是进一步体现国家优质工程奖认定的省(部)级最高工程质量奖的合法合规性。

十一、《办法》附件4《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第一条第(一)项“工程简介”中将工程照片由10张增加至20张,主要考虑是照片的增加能够更好的、更全面的反映工程面貌和特殊部位情况。

十二、《办法》附件4《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要求》第一条第(五)项“影像资料”中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控制在5分钟以内,金奖项目控制在8分钟以内。主要是考虑5分钟的影像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出一般项目的整体质量情况,能够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评审的需要。由于申报金奖的工程规模较大,涉及内容较多,审核过程严格,播放时间维持8分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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